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2025年市区路灯设施安全整治高杆灯维建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特约请切合伙质要求且有兴致的单元参加该项目询价。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2025年市区路灯设施安全整治高杆灯维建项目
2.项目节造价: 47.7万元,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3.服务期:90日历天
4.项目执行地址:青岛市区
5.采购需要:详见附件3
二、响应单元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交易牌照,企业诺言优良;
(2)具备城市及路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专业资质及不分等级的劳务资质;
(3)拥有安全出产许可证。
2.结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结合体报价。
3.具备优良贸易诺言和健全财政管帐造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优良纪录。
4.响应单元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元掌管报答统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分歧单元,不得同时参与该项主张响应;
5.满足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他前提。
6.通过“信誉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当局采购网(www.ccgp.gov.cn)、信誉山东 ( 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誉青岛 (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问,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沉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当局采购严沉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
7.请响应单元自查是否属于我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或上述主体所有或者现实节造的企业。若存在前述情景,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功夫、提交方式
响应单元请将报价函(附件1)盖章后,于2025年6月 26 日前邮寄至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或扫描后发至邮箱(qdchengshizhaoming@126.com)。
如邮寄,请将报价资料密封,邮费请自付(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2号 ,李经理(收),0532- 85800891)。
如发送电子版,请自行承担报价提前泄露的风险。
四、其他注明事项
1.响应单元向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发送报价函即视为认同询价布告内的所有要求,对响应单元自身资质或提交的报价函不切合布告要求的,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将依照划定取缔有关资格,后果由响应单元得意。
2.报价应为本项主张总价,蕴含税费等所有效度。
3.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对报价函内容严格保密,请各响应单元凭据现实情况当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正确。如发现提供虚伪信息或恶意侵扰询价秩序者,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将依照划定终止合作。
4.准则上,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将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最终合同签约方,具体的双方权势使命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对评价尺度不负有诠释使命。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32- 85800891
联系邮箱:qdchengshizhaomi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