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媒体宣传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特约请切合伙质要求且有兴致的单元参加该项目询价。
一、项目根基情况
1.项目名称: 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2.项目节造价:6.56万元,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3.服务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4.项目执行地址:青岛市区。
5.采购需要:详见附件1。
二、响应单元资格要求
1.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交易牌照;
2.响应单元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间关于本次采购的同类项主张案例证明1个及以上。业绩功夫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沉大违法纪录;
4.通过“信誉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当局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问,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沉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当局采购严沉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
5.响应单元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元掌管报答统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分歧单元,不得同时参与该项主张响应;
6.请响应单元自查是否属于采购人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或上述主体所有或者现实节造的企业,若存在前述情景,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7.本项目不接受结合体报价;
8.满足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他前提。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功夫、提交方式
响应单元请将报价函(附件2)盖章后,于2025年12月8日17时前邮寄至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或扫描后发至邮箱(qdchengshizhaoming@126.com)。
如邮寄,请将报价资料密封,邮费请自付(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2号 ,丁经理(收),0532-85826994)。
如发送电子版,请自行承担报价提前泄露的风险。
四、其他注明事项
1.响应单元向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发送报价函即视为认同询价布告内的所有要求,对响应单元自身资质或提交的报价函不切合布告要求的,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将依照划定取缔有关资格,后果由响应单元得意。
2.报价应为本项主张总价,蕴含税费等用度。
3.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对报价函内容严格保密,请各响应单元凭据现实情况当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正确。如发现提供虚伪信息或恶意侵扰询价秩序者,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将依照划定终止合作。
4.准则上,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将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最终合同签约方,具体的双方权势使命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对评价尺度不负有诠释使命。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经理
联系电话:0532-85826994
联系邮箱:qdchengshizhaoming@126.com
六、监督部门
联系人:集团党群部
联系方式:0532-55529956